化妆品所使用的原材料、配料易变质。
化妆品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的洁净度要求高。
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、可燃、可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无尘净化房。
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、静置、灌装、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。按照新版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要求: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/立方米,同时,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、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。
事故排风设定规范:排风物质混和后能造成或加重腐蚀、毒副作用、点燃发生暴炸危险因素;所排出来的有害物质毒副作用相距挺大;针对制药厂而言,头包类等强制性敏性药、一些淄体药品、高活性、有危害药品的排风系统软件应独立设定,便于独特解决和管理方法。
在洁净厂房生产制造中应用各种有机化学化学物质做为原料采购时,可能在有关场地或机器设备处释放有机化学化学物质的汽体,针对这类场地或机器设备均应设定排风设备。排风系统软件中的有机废气要开展相对的解决,再排进空气。
净化车间(洁净室)的生产人员清洁要求
1)每日上岗前应在更衣室穿戴好清洁、无缺、契合不同生产区域工装要求的工衣、工鞋、工帽。
2)作业前要将手洗洁净,直接触摸的作业人员不得佩带首饰,不得涂抹化妆品。
3)脱离作业场地时,有必要脱掉工衣、工鞋、工帽。
4)生产人员应常常洗澡、理发、刮胡须、修剪指甲、换洗衣服,坚持个人清洁。